第114章 《舞出我人生》收益分成
  卢瓦瑟尔的秘书將几份厚厚的文件放到几人面前。
  《舞出我人生》电影北美的收入结算分为4部分:
  第一部分是电影的票房收入分成,电影在北美最终下线时的票房是12700万美元左右。
  按照环球和院线签订的阶梯分成协议和票房在每周的分布情况,最后的分成比例大约为55%,
  环球拿到了6985万美元。
  按照发行合约,环球的发行费为3175万美元,归属林顿製片方的分成为3810万美元。
  第二部分是电影的电视版权,环球已经將电视版权7年播放权卖出。
  其中公共电视台7年播放权是600万美元,有线电视台7年播放权是500万美元,合计1100万美元,过了7年以后,版权费再重新商谈。
  按照发行协议,环球提取220万美元,归属林顿製片方的分成为880万美元。
  第三部分是电影的录像带租售版权,环球將录像带7年租售版权卖给了万事达。
  得益於林顿增加了导演剪辑版,基础转让费达到了1200万美元,再加上30%的租售分成,过了7
  年以后,版权费再重新商谈。
  按照发行协议,基础转让费环球提取240万美元,归属林顿製片方的分成为960万美元,租售分成和万事达的协议是一个季度结算一次,两家也是按同样的比例分成,林顿製片方可分得24%的租售收入。
  第四部分是电影衍生品了,这次只有t恤衫和棒球帽的周边销售,电影放映期间。
  t恤衫和棒球帽的北美销售额最终为5650万美元,扣除一切成本,利润为2100万美元,按照发行协议,每家为1050万美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