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稿费、投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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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陈家华的小说是在自家报纸上连载,稿费也还是照给的。
  第一部《七侠传》连载期间,因为《新报》当时还比较困难给的比较少,千字只有十块钱。
  后面的《天下第一》和《鬼吹灯》都给了千字一百这一当时算是香江最高的价格。
  能拿到千字一百的作家也就古龙、梁羽生以及倪框等寥寥数人。
  至於《东方日报》给倪匡开出的千字五百的天价,那不过是噱头,马家兄弟是为了炒作而已。
  倪匡都没搭理人家。
  《七侠传》总共有六十八万字,连载期间陈家华只拿到了六千八百块港幣。
  看似很少,但也是当时香江普通工人两年的工资了。
  这只是连载的收入,还有出版的收入,这一块才是大头。
  《七侠传》分为上下两册,每本定价十五块,陈家华因为当时名气算是起来了,拿了百分之八的版税。
  从七六年六月份开始出版上市到今年六月份,这三年期间《七侠传》两部在香江卖了十六万册。
  弯弯市场更大,卖了二十万册。
  小说还卖到了南洋地区,售出了有二十四万册。
  加起来这部小说一共卖了六十万册。
  这三年陈家华从《七侠传》收穫的的版税高达72万港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