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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我要养出龙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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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林皮克第三次舔那块黑麵包的时候,隔壁的瘸子老汤米又开始咳嗽了。

  那咳嗽声像一把生锈的锯子,在薄薄的木板墙上来回拉锯,拉得林皮克嘴里的唾液都没了滋味。他把麵包上最后一点咸味咂摸乾净,盯著手里那块比石头硬不了多少的玩意儿,犹豫了一秒钟,还是把它塞回了怀里。

  明天早上还能再舔一回。

  穿越这种事,林皮克上辈子在厕所蹲坑的时候看过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本。那时候他总琢磨,轮到自己怎么也得是个皇子起步,最次也得是哪个贵族家的庶出少爷,开局一匹马,一把剑,一个未婚妻——然后未婚妻跟別人跑了,自己踏上復仇之路。

  多好。

  结果呢?

  老天爷大概是蹲坑的时候玩手机呢,隨手把他往这儿一扔,连看都没看一眼。

  奔流城。河间地。劳勃·拜拉席恩当国王的第七年。

  林皮克花了三天才搞清楚自己在哪儿,又花了三天才接受自己是个屁都不是的贫民——住的地方连个房子都算不上,就是城墙根底下用烂木板和破毡布搭的棚子,下雨的时候外面大雨里头小雨,不下雨的时候耗子在他脸上跑酷。

  十八岁。

  他摸了摸自己凹下去的脸颊,感觉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大概从来没吃饱过。

  “劳勃国王万岁。”林皮克对著棚顶的破洞嘟囔了一声,也不知道是在骂谁。

  外面天刚蒙蒙亮,长夏的阳光就已经开始烤人了。老人们说今年是长夏的第七年,雨水少,太阳毒,三河的水位比往年低了两尺,鱼都不好打了。但林皮克对长夏短夏没什么概念,他只知道夏天热,冬天冷,而他不管夏天冬天都饿。

  今天的活计是去码头扛货。

  奔流城是徒利家的地盘,三条大河在这儿交匯,每天都有平底船从孪河城下来,运著穀物、木材、还有从北境运来的毛皮。林皮克这种贫民,运气好的时候能抢到一份扛包的活,干一天能换两个铜板加一顿黑麵包——管饱的那种,不是他怀里揣的这种硬得能砸死人的陈年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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